关于中财万泓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嘉瑞万弘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的严正声明和风险提示

因中财万泓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万泓公司”)、嘉瑞万弘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万弘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冒用我社子公司、我社上级单位或合作单位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在此,我社严正声明并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1.中财万泓公司为嘉瑞万弘公司假借与我社合作名义而成立的空壳公司。自中财万泓公司成立以来,我社从未参与过其任何经营管理。经我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3月18日作出“(2021)京仲裁字第0854号”仲裁裁决,依法解除了我社与嘉瑞万弘公司双方的《合作协议》。据此,中财万泓公司继续存续已无合法依据,目前已进入解散、清算流程。

2.中财万泓公司成立后,嘉瑞万弘公司擅自将嘉瑞万弘公司变更为中财万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我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2023)京02民终11996号民事判决,确认中财万泓公司与嘉瑞万弘股东武新胜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该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嘉瑞万弘公司的股权已从中财万泓公司转出。

3.近期,我社注意到中财万泓公司新增对外持股北京瑞封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新华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同时并入多级新的子公司,我社对上述子公司的股权转让/设立概不知情,也不予认可。此外,我社对中财万泓公司、嘉瑞万弘公司以及其他下属和衍生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涉及所有业务项目均概不知情并不予认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财万泓公司和嘉瑞万弘公司及其下属和衍生公司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冒用我社、我社子公司、我社上级单位及我社合作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公司和个人若有任何对我社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我社其他损失的行为,我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企业(第一批)与我社无关:

4.在此,我社善意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以我社、我社下属及衍生公司、我社上级单位以及合作单位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必要时请直接与我社联系(010—88190756),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特此声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24年10月31日